问题 | 对集成电路样品的要求 |
释义 |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9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十六条集成电路样品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提交的4件集成电路样品应当置于能保证其不受损坏的专用器具中,并附具填写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编制的表格; (二)器具表面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申请号和集成电路名称: (三)器具中的集成电路样品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固宅,不得有损坏,并能够在干燥器中至少存放10年。 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所提交的4件集成电路样品应当置于能保证其不受损坏的专用器具中,并附具填写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编制的表格; 2、器具表面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申请号和集成电路名称; 3、器具中魄集成电路样品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固定,不得有损坏,并能够在于燥器中至少有放10年。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请求书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应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含邮政编码)以及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 (1)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或单位申请,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名自然人为代表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分案专利申请(已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的申请,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类型应与原案申请一致,并注明原案申请号、申请日,否则,不按分案申请处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国别、申请日、申请号,并应于在先申请日起一年内提交。 (4)申请文件清单。 (5)附加文件清单。 (6)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7)确有特殊要求的其它事项。 2、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4、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如有必要也应当提交附图。 5、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发明、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 6、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应有简要说明。以上所有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订的统一表格,使用计算机中文打字或者印刷(包括表格中文字),一式两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