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侦查实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侦查实验笔录指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进行侦查实验,将侦查实验的具体情况用文字记载下来的材料。侦查实验笔录可以作为分析判断案情的依据。根据侦查实验的结果,确定在某种情况下和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出现某种行为、现象、事件和痕迹等,以甄别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真伪,或用以印证其他证据。 二、《刑事诉讼法》第50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