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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是分开核算、分别缴税的。
释义
    

法律主观:
    


    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的方法如下: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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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