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无房户认定标准 |
释义 | “无房家庭”须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满足如下条件: 1、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2、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无法提供在南京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 一、优化无房家庭购房资格 “无房家庭”须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满足如下条件: 1、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2、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无法提供在南京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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