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务员搞男女关系,属于“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要严于国法。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否“以夫妻名义”是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关键。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