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归国有的无人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收归国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只能用于公益事业。 《民法典》的《继承编》则明确无主遗产职能用于只能用于公益事业,不能用作其他商业用途,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样不仅可以最大化的发挥无主遗产的利用价值,更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一、父债子还法律依据是什么 只要父母健在,孩子就不会因为父母的民事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父债也不需要孩子偿还。但是,如果父母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作为代理人的子女,父母的债务用于家庭支出的,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死者生前的债务由其他继承人偿还,否则死者的债务消失。债权债务是相对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 二、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吗 不是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如果不享有所有权,也是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嘱给孙子算遗赠 遗嘱给孙子算遗赠。 根据法律规定,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孙子没有权利继承遗产,孙子想要继承遗产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定其遗产由孙子继承,这种情形应属遗赠。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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