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知道谁有权撤销行政行为 |
释义 |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后,自始即没有法律效力,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为了照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相对人没有过错,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被撒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谁有权制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谁有权启动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行为能撤销吗 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行政行为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4、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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