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海事局的职责是: 1、负责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 2、负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3、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 4、负责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 5、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 铁路局属于中央企业单位,铁路局的工作职能是: 1、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 【法律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第五条 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 第六条 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第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时,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海事行政许可条件。不符合本规定相应条件的,不得做出准予的海事行政许可决定。 第四条 海事行政许可条件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予以公示。申请人要求对海事行政许可条件予以说明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