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病被迫主动离职有赔偿金吗 |
释义 | 员工因病主动辞职不属于工伤,就没有补偿。这是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补偿。 如果是职业病,经过鉴定确实在工作期间得的,那么单位就要有一些职业病的赔偿。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公司需要给补偿:公司具有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或者拖欠公司等行为导致员工辞职的;或者合同到期后,公司具有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需员工续订合同的行为的等。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 1、去劳动就业保障局办理失业证,需要提供解除离职证明; 2、劳动者去社保局办理转移社保手续,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3、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入职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 4、劳动者创业,那么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那么会享受优惠政策; 5、可以凭此转劳动者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综上所述,员工因病主动辞职不属于工伤,就没有补偿,如果是职业病那么需要一些职业病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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