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对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检查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公安机关对其留置的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应当有盘问记录。但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 一、派出所关24小时属于什么性质 在警察局关了24小时不一定是拘留,也有可能是传唤或留置盘问的。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行为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警察法的规定,适用继续盘问最长可达48小时。 二、派出所口头传唤最多扣留多长时间 24小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