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乘坐朋友车出事故,损失谁来承担 |
释义 | 受害方与朋友同乘车辆的行为属于善意无偿搭乘,受害方所花的医药费、因伤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额范围的,在受害方对事故无过错的情况下,应由该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车子借给酒驾车子出了事故谁负责 车辆使用者。判断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坐熟人车出车祸怎么办 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事故责任方不是该熟人,搭乘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即可;如果责任方是该熟人,并且该熟人不属于故意引发交通事故,对事故的发生也不存在重大过失,并且驾驶的是非运营机动车,那么此种情况下,由于这属于“好意同乘”行为,所以要减轻熟人的赔偿责任。 三、坐他人车出交通事故的责任 乘车人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因所乘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但是如果乘车人未经车主同意强行搭乘或暗中搭乘的,因双方未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乘车人不能以合同纠纷起诉,只能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要求有过错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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