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农产品,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参考建议:享受主体: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优惠内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及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