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同快递公司投诉方式不同,如果联系快递公司无果,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快递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额权益,需要清楚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一般根据所丢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有专人值守“12305”申诉电话,保证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如“12305”申诉电话因故暂停,还应当公示暂停原因、暂停时间和应急措施。 了解处理快递问题件的常见情况。 1、联系不到收件人:会重新联系收件人,约定派送时间。 2、收件人拒绝签收:把快递退还给发件人。 3、派送时无人签收:重新联系收件人,约定派送时间。 4、由于收费等原因发生纠纷而无法正常派送:协商妥当的解决方法,如双方达成协议,即可签收,如达不成,则退还发件人。 5、学校快件星期六星期日一般不送货:在工作日进行派送。 6、快件网络错分件:发回区域总部,重新分件。快递公司一般都会在运输的每个重要环节对货物进行扫描。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八条 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