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死了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该合伙人应法定退伙或者合伙人继承人继承合伙人的资格接收债务。合伙人强制退伙后取消合伙人的法定资格,合伙人死亡的这种情况就属于法定退伙。然而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或者继承,选择后就没有相应的义务为合伙人还清债务。但如果是有限合伙人,就应该用个人遗产对合伙的企业所负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吗 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对价,有限合伙人不具有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应由普通合伙人行使,而且也只有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全体合伙人约束合伙组织。有限合伙人只有对合伙事务的检查监督权。当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时,就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缺点 普通合伙企业的缺点:1、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可以说是普通合伙企业最大的缺点,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哪怕合伙人已经退伙了,他仍然要对退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所以公司需要交纳高额的税款也是有其道理的。2、继承困难。普通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为基础设立的企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对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但如果继承人想成为合伙人,则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否则继承人只能继承合伙企业退还的合伙人财产份额。而公司股权则可直接继承,不需要经过他人的同意。3、普通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所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法人合伙人不能如有限公司股东一样,作为税后收益,免征所得税;同时,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法人合伙人不能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营利、在所得税前扣除。4、普通合伙企业未明确可以作为重组当事人,享受特殊重组递延纳税优惠。5、普通合伙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不能如居民企业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如何继承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继承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对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继承份额进行确认: 1、如果继承人愿意成为合伙人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2、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合伙人未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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