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返回侦查情况:涉及犯罪事实不清、证据矛盾、构成要件欠缺、主要情节未查实、遗漏重要事实、同案犯遗漏、重要事实未查清、非法证据需重新调查。 法律分析 检察院返回侦查的情况: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6、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 拓展延伸 检察院侦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突破性进展带来新的证据 经过不懈努力,检察院侦查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突破性进展。最新的调查结果揭示出了新的证据,为案件的进展带来了重要的突破。这些新的证据将有助于揭开真相,为正义伸张提供有力支持。检察院的侦查团队展现出了专业的执法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们的努力和决心为我们带来了希望。这一系列的进展将为案件的进一步展开提供坚实的基础,我们对检察院的工作表示高度赞赏,并期待着更多的积极成果。 结语 经过不懈努力,检察院在侦查工作中取得了重要突破。新的调查结果揭示了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进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些证据的发现将有助于揭开真相,为正义伸张奠定坚实基础。检察院的侦查团队展现出了专业的执法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们的努力和决心值得赞赏。我们期待着进一步的积极成果,相信检察院将以同样的专业水准继续推动案件的进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