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能自愿达成协议的,一般按协议处理即可,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即“自愿净身出户”,是不违法的,应当允许。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分割协议,需要法院裁决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离婚财产的定性、夫妻双方对导致离婚是否存在过错、各自过错比例以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问题”等因素进行分割,较为复杂。尽管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和女方可能多分财产,但也是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酌情多分一些,幅度不会太多。实务中,如女方获得抚养权且男方有过错,女方多分财产的诉求获得支持的几率相对更高。另外,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