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收养子女的人数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的收养子女的人数有哪些规定 收养子女的人数需要根据自己是否有子女来决定收养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收养子女的人数】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二、民法典什么条件可以收养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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