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这样构成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标准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条件?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条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三、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3、客体要件: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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