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原告和被告的区别有以下三点:1.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2.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3.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一、有人欠我钱,应该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因此外省的人欠钱,是需要去外省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对方目前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是不用去外省起诉的,直接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开庭时原告不到场法庭怎么做 开庭时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会从谨慎的角度出发。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方称为自诉人。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之一;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执的人。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人犯罪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的人。 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其请求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就案件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对原告有约束力,原告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其诉讼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在诉讼中,原告依法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三、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的区别 1、民事诉讼第三人就是指其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是案件的结果又会影响其相关利益的人.共同诉讼人当人就是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人。 2、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是当事人的一种,也属广义的当事人。原告一方为二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为二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一同在人民法院起诉的共同原告,或一同在人民法院应诉的共同被告,称为共同诉讼人。 3、简而言之,共同诉讼人就是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第三人就是于案件有间接关系的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法院对同一问题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也便于诉讼,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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