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外资分公司的注册要求有哪些 |
| 释义 |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一、设立分公司办理手续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办理手续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影本; 3、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本; 4、分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影本;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影本,或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营业场所为公司或股东所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公司或股东提供给分公司的证明; 6、从事加工生产项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的,申请娱乐服务场所、旅游、印刷等行业的,必须提交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场地调查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内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需要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5、新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需要提交租房合同,合同期限必须一年以上,另附产权证复印件;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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