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仓储合同指的是什么
释义
    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从外延上看,仓储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服务的合同;从内涵上看,仓储合同是储存他人的物并获取报酬的合同。
    一、存货人可能面临哪些违约责任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
    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
    4、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
    5、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
    三、仓单应该写的事项有什么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单包括下列事项有,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限,仓储费,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1: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