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必要一定要对方请护工,对方也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伤者聘请护工。伤者方在必须配备护工的情况下,自己就可以请。最直接的就是聘请医院里的护理人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有必要聘用护工以医嘱为准,否则自理,不能就因此项支出而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