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常情况下,追讨欠款律师函一般是指,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作出的一种法律文书。律师函通常可以分为很多的种类,其中追讨欠款的律师函一般会用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后,律师发送处的一种律师函。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