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邀标的时间可以少于20天吗 |
释义 | 不可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的适用前提与条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对市场供给情况比较了解,对供应商或承包情况比较了解。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 二、中标结果公示后如何进行删除 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不可废标。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招投标基本步骤包含哪些 (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 (4)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6)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7)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 (8)主持开标并审查标书及其保函; (9)组织评标、决标活动; (10)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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