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社工工资待遇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发布,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这是08年来第5次大规模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水平。调整后北京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将达到10万元,月人均应发工资将增长约3000元。以大兴区为例,一名在社区工作15年,享受正职待遇的社区工作者月实发工资约8400元,新入职社区工作者转正后,月实发工资约5000元。除薪酬待遇提高外,《管理办法》还明确可以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等内容,畅通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出建立健全社区全响应服务机制,规定“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对灵活的上下班时间和各班次的工作人数,安排好公休时间和节假日工作值班,并通过预约等形式不间断、全响应服务社区居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