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可以判决离婚。对于被告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或被告早已失踪下落不明的情形,法院是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以缺席判决,但是,是否会判决离婚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