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益和孳息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天然孳息与原物是两个物之间的关系,而物的增值是一物的交换价值的增加,不涉及两个物的关系。法定孳息是用益的对价,需有他人用益的法律事实,而增值利益是该物本身的交换价值增加,并不要求有他人用益的法律事实。所以,增值利益既不是天然孳息,也不是法定孳息。 最后,孳息的用法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普遍的,一般情况下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的是原标的物的天然属性所产生的额外利益,但是法定孳息是指在社会法度下,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原标的物产生的合乎法律的额外收益。 一、孳息各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孳息的法律概念是由原物原物派生的,且与原物向分离的额外收益。且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一般是指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二、建房属于原始取得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并没有关于建房属于原始取得的相关法条,在司法实践中,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 1、劳动生产,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2、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3、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4、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剥夺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5、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6、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7、无主财产 如抛弃物、拾得物、漂流物、走失动物、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继承财产等。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没有所有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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