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作废的操作方式是:如果发票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并双击,然后点击作废;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将收入红处理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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