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青岛 地区要办理 公积金 转移手续,可以将本人的 劳动关系 合同证明准备好,然后向 住房公积金 管理局提交办理业务,该项业务也可以是直接委托 公司 办理,整个迁移手续大概要30天左右。关于青岛公积金转移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青岛公积金怎么转移 1、申请受理 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与异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 2、信息与资金转出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确认信息,审核通过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告知职工。其中,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①职工在本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异地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 ②职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③职工在本市无尚未办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提取业务; ④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在本市按照 借款合同 的约定按时偿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 ; 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 法院 依法冻结。 审核无误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至平台,传递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转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 青岛 公积金转移条件 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由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办理转出和转入手续,职工连续缴存时间应合并计算。 3、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我市时,须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三、 青岛 公积金转移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 贷款 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青岛地区要办理转移手续,需要员工本人或者是单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去公积金管理局申报,到时候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审核没有问题之后,会在规定时间之内将信息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凭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原件。 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还应提供本人及配偶户籍凭证原件、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