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的产品外免征消费税主要有: 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可免征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之后运出境外,作为在境外投资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理、修配业务的:外轮供应公司、 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远洋国轮,并收取外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