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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的申请审批需要那些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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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2: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