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内容,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从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法律客观:
《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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