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失业补助金怎么算 |
释义 | 工伤中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 五、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失业补助金,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贡献”福利,能够申请多少金额的补助和多长时间的补助取决于你之前工作的时长和社保上缴年限。 社保中有一种保险叫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者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法定义务并符合法定条件。 1、失业补助金领取对象 失业补助金领取的对象一般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法定义务并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2、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各地区领取条件会有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讲,要求: (1)从2020年1月24日我省发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至疫情结束期间失业的; (2)失业前所在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不过有的地方也依据实际放宽了领取条件,比如上海地区就有规定,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指患病住院)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生活确有特殊困难(指患病住院)而短期内难以就业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温馨提示,失业人员可以到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失业补助金于次月15日左右到达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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