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合同伪造如何取证 |
释义 | 房屋赠与合同是伪造的,当事人可以提供赠与合同,进行技术鉴定,如字迹对比等方式,证明房屋赠与合同是伪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一、送人的房子可以要求返还吗 首先,赠送房产后,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定情形的,可以按法定撤销返还: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比如女婿为拿到岳父家的财产,不惜伤害其小舅子。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比如养子负担养父母扶养义务,结果受赠了房产后又不履行义务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有其他义务的,那么便要在收受赠与时履行相应义务,否则的话赠与人就可以拿回房子。 其次,未出现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1、按规定,房子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否则不能明确为其所有。所以,如果双方未履行赠与合同,未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赠与未生效。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如果具有该性质,那么将不能要求返还。 3、按规定,赠与合同需要进行公证,所以未进行公证的房子,赠与人即可以行使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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