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起诉离婚但对方迟迟不来法庭怎么办 |
释义 |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没到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如果对方不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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