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失效了还可以再申请一次吗 |
释义 |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失效的专利均已获得过专利权,并已向社会公开了,不具有新颖性。 一、专利权的定义和授予专利权的区别 专利权的定义和授予专利权区别是: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指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记录。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征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授予专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三、专利授权的实质要件 1、新颖性 这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 这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这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同时,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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