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的弊端是什么 |
释义 | 自书遗嘱的弊端:自书遗嘱的制订由遗嘱人自行完成,一般没有见证人在场,一般也不保留立遗嘱时相关情况的证据。而遗嘱是在遗嘱人去世以后才生效,一旦有利益相关人员提出异议,容易导致死无对证。 一、父母健在要如何立遗嘱 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无论是哪一种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订立。公证遗嘱要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病危时可以采取的订立方式,也要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立遗嘱应当注意的事项有: (1)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立遗嘱人需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自己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自己立的遗嘱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立遗嘱时未受胁迫、欺骗,锁立的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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