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分为:(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3)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省一级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地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其派出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三)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辖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三)基层人民检察院,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5: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