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积金可以两个单位重复缴纳吗
释义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可以两地缴纳,出现两地缴纳的情况需办理合并业务。一般而言,住房公积金不存在重复缴费情况,但是,因银行系统不通用等历史原因,公积金“一人多户”的现象并不少见。职工出现两个公积金账户,需办理账户合并业务,可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合户申请表(一式两份,也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现所在单位公章办理账户合并业务。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套房子可以有多人提取公积金,但每个人只能提取一个公积金账号里的钱。所以,不能利用一套房先提完一个公积金账号里的钱,再提取其他公积金账号里的钱。原封存账号中的公积金款项,必须合并到新账号后才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2: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