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能否转让 |
释义 | 具体看情况的。 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2、以下情形合同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如果是规定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或者是特定主体的合同,则合同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不得转让,则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果该合同成立是由国家机关批准成立的,则该合同的转让也必须经原合同批准机关批准,如果批准机关不予批准,该合同不能转让。 一、转让合同制定需要注意什么 制定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宣告无效或者已经终止的,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无效; 2、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相对方同意的,应当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按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转让内容应当合法; 4、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同转让的协议,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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