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
释义 |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对于投标人是否应参加开标会及不参加开标会的法律后果,现行法律法规对纸质开标与 电子开标的要求不同。就纸质招标而言,投标人可以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纸质 招标会不影响其投标有效性,但电子招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会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公开唱标,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就是为了做到公开原则。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但投标人可以不参加。没有参加招标会议未必就代表标书无效。一般未按要求签署文件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五十二条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第五十三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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