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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流程
释义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灭失等材料到不动产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分大厅提出房屋所有权注销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及审核登记,满足条件的,准予办理;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前往领取即可。
    一、怎么进行二手房过户?
    房屋过户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产证丢失后如何办理过户
    房产证丢失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可以先补办房产证,取得房产证后,再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房产证丢了怎么办?
    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后,即可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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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2: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