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来天津最新政策 |
释义 | 返回天津政策要求如下: 低风险区域来天津需要注意以下防疫政策: 1、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 携带天津“绿码” 3、 查验通信行程卡 4、返津人员抵津后主动进行报备 5、抵津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中风险和高风险区域来天津 1、 主动出示核酸检测 2、14天集中隔离 3、隔离期间继续核酸检测 ①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②实施抵津后14天集中隔离,调查日期为抵津前14天内 ③隔离第1、3(隔离满48小时)、7、14日进行核酸检测。 天津疫情最新出入天津袭闹政策规定:不论是中/高风险地区,还是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凡是需要从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进入天津的,均需要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 从涉疫地区回津应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集中医学隔离、居家监测等,抵津后24小时做一次核酸。 离津政策:非必要情况不离开胡轮天津,要是实在需要离开的,无论是乘坐哪种公共交通,都需要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天津西站最新防疫要求:旅客从天津西站出站均需要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 进津政策措施: 1.高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2、3、5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低风险区、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实施“三天两检”(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抵津第三日实施第二次核酸检测)。 3.重点疫情地区,即经专业机构研判,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疫情发生地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疫情规模较大;出现广泛社区传播风险;存在外溢情形或较大外溢风险:原则上,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根据综合研判结果,酌情采取3至5日健康管理(含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检测及健康检测)。 4.外地来(返)津人员: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原则上应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落地检”,最晚应该于“抵津6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津第三日实施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 5.管控区域类别调整,管理方式相应调整,解除管理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如始终未调整风险区且连续7日未在非管控人员中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管理政策终止。 6.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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