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投资者受到侵权损失,有权向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要求赔偿。因此,证券托管机构作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一种,如果投资者在证券托管机构的管理下遭受侵权损失,投资者可以向该机构要求赔偿。但证券托管机构没有明确的代理投资者进行诉讼的权利,因此,如果投资者要对证券托管机构提出诉讼请求,必须委托律师代理或者亲自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证券投资者受到侵权损失的,有权向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要求赔偿。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诉讼事务。代理人应当具有诉讼代理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