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学须要什么 |
释义 | 转学需要的手续: 1、提前告知申请,如果孩子想转学,一定要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告知尽量是在期末考试的前后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里要给孩子预订好课本,缴费等事情。学籍办理时间大多都是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 2、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在孩子转学前,先找好孩子要转入的那所学校,等对方答应接收了,再办理其它相关手续,不要在原先学校提出申请了,这里不接收了,原先的学校也不接收了,孩子没有人要了; 3、填写转学申表并带好户口页,此申请表,需在转入的学校里领取,在转学程序上一般是:在转入的学校接收和接收学校盖章后,带着转学申请表到孩子原先学校盖章。去时带好孩子的户口页,。以便于查看孩子学籍号和姓名,还需进行比对; 4、接收学校提出学籍申请,一般转学申请表要一式两份, 一份给原学校,另外一份给接收学校,待申请表通过后,可在接收学校在学籍平台上提出学籍调动申请; 5、原学校进行学籍审核通过,必须先由接收学校提出学籍申请,在告知孩子的原学校管理学籍的人员,在学籍平台进行审核通过后,孩子的学籍就能转到想转入的学校了,如果学籍没有调动,就是代表没有转学,只是借读而已; 6、带走学籍卡,每个学生都有学籍卡片的,是孩子考试时必须要有的,这个学籍卡和学生的学籍也是保持一致的。在孩子转走时,一定要把学籍卡也带走,再交给接收学校的班主任保管; 7、本县或外县转学,如果在本县内学生转学的手续会简单很多,不需要纸质版的盖章,一般只要双方学校在学籍平台上提出申请,再这边放行就可以了。而在要转到到外县去就读,还是需要纸质版,并填写申请表,还需加盖县教育部门的章,要跨市的话,需市教育局盖章。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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