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拾得信用卡并使用构成侵占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 1、侵占罪:行为人在特定的场所拾得他人的信用卡和密码,如拾得他人遗留在ATM机上的信用卡,无须履行其他手续即可以取款; 2、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在非特定场所拾得信用卡并使用时,未经持卡人同意或授权,冒用他人身份使用信用卡进行取款、支付、消费等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侵占罪具有的前提条件如下: 1、构成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 2、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