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一类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 |
释义 | 有下列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盲、聋、哑情形之一;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一、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四)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刑事案件必须有辩护人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可见,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在审判、审查起诉、侦查阶段都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作为被委托的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因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辩护权不可被剥夺,没有辩护人的可以自行辩护。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3)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4)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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