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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期内的待遇如何
释义
    【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比例。
    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本来可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费用。
    一、员工病假劳动法规定是什么
    员工病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以下几点: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有权享受的医疗待遇。
    1、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此,各地做法不定,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只要不突破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合法。
    2、疾病救济费。对于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应适用《劳动法意见》的规定,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即或要求病假工资,或要求疾病救济金。但不论适用哪一种待遇,均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医疗待遇。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其法定义务,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是,若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则该医疗费用依法应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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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7: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