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营卖海鲜业务的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是: 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4、携带申请书、名称核准通知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所在地工商所申请注册登记。 5、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发放营业执照。 若办理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章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