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派出机构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政府派出机关的主要类型有省级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派出机关是一级政府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立的代表机关,其权力是派出它的那一级政府的分支机构。与之相比,派出机构是某一级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权限范围较窄,只行使某一类行政事务的职权。派出机关的命名较为简单,而派出机构的命名则较为复杂,通常需反映设置机构的政府名称和管辖地区的名称。 法律分析 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 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2、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另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一级人民政府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按法律规定在所管辖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机关。派出机关不能构成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其权利是派委机关的延伸,因而是派出它的那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分支机构。 政府派出机关跟派出机构的区别是什么: 1、设立的机关不同。派出机关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经批准后依法设立,派出机构一般由某一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如厅局委办依法设立。 2、权限的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职能是综合的、权限是多方面的,对所管辖的某一地域范围具有相当于一级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能。派出机构则是基于某一单一的行政职能而设立的,它的权限单一而仅就某一类行政事务行使职权。 3、两者的名称存在差别。派出机关只有三类,即在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前分别加上所在地、市、市辖区或乡、民族乡的名称即可。而派出机构的名称很难概括,往往在其名称前要反映出设置这一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同时又要反映出该派出机构管辖地域的名称,如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北太平庄派出所。 结语 派出机关是一级人民政府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在所辖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机关。其权力是派出它的上级政府的延伸,不能构成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等三种类型。派出机关的职能综合、权限多方面,具有相当于一级政府的管理职能。与之相比,派出机构由某一级政府的工作部门设立,权限单一,仅行使某一类行政事务的职权。派出机构的名称通常反映了设置该机构的行政机关和管辖地域的名称。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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